道路不時被“開膛破肚”,各種管線安裝沒完沒了,圍而不建、建而不快……針對群眾投訴較多的中心城區道路反復開挖等問題,日前,江西省萍鄉市出臺了《萍鄉市中心城區城市道路挖掘管理辦法(試行)》,對城市道路挖掘嚴格實行計劃管理,為治理城市“拉鏈馬路”開出一劑“猛藥良方”。
辦法規定,在市中心城區范圍內,因鋪設、維修地下管線或者進行其他建設工程等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必須向審批部門提出申請,獲得批準后才能施工。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城市道路的挖掘審批與修復管理工作;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對海綿城市建設、道路和燃氣管網等相關資料的審核把關;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市政管線規劃審核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發放等。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設單位或部門,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向城管部門報送年度城市道路挖掘計劃。未報送年度計劃的,除管線應急搶修或日常小面積零星開挖維修之外,當年道路挖掘申請一律不予審批。
相關負責人表示,萍鄉市將加大信息采集力度,全程跟蹤、全程監督,并加強巡查檢查和監管執法,把擅自開挖、野蠻開挖、少批多挖、超挖超占超期等作為執法重點,建立巡查臺賬,一經發現,將進行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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