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許昌市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發出通知,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市裝配式建筑的基礎工程、主體工程等無揚塵污染的施工工序允許正常施工。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許昌市裝配式建筑允許的施工工序包括墊層施工、筏板鋼筋綁扎、混凝土澆筑等無揚塵污染的基礎工程;預制樓梯安裝、樓承板安裝等無揚塵污染的主體工程施工工序;非承重預制墻體的安裝等二次結構作業工序;不含產生粉塵、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的門窗安裝工程、裝配式裝修工程等。
通知要求,裝配式建筑工地在預警響應期間施工要進行備案,填寫在黃色(Ⅲ級)、橙色(Ⅱ級)、紅色(Ⅰ級)預警響應期間進行無污染工序施工的相關資料,包括工地基本情況、施工工序、防塵措施等內容,向所在地揚塵污染防控辦公室報備。
預警響應期間,全市裝配式建筑工地要嚴格按照允許的工序施工,不得擅自變更,并指定專人加強現場管理;市、縣兩級污染防治攻堅部門將定期不定期抽查裝配式建筑工地,一經發現揚塵污染,立即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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