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10日訊(記者 鐘文鑫)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消息,近日,戴德梁行物業咨詢(上海)有限公司因存在加價收取電費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相關規定,構成電力價格違法行為,被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32.637028萬元。
截圖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經查,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期間,當事人向浦東中港匯大廈內累計63戶租戶提供轉供電服務,并按固定用電單價1.4元/度(2021年1月至3月,威康健身管理咨詢(上海)有限公司和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按1.2元/度收取)收取電費,高于中港匯大廈的平均用電單價。按照《中港匯˙租戶手冊》的約定,租戶租約建筑面積以外的公共區域的電費及損耗費用均包含在租戶每月繳納的辦公樓管理費中。
上述期間,當事人共實施轉供電3407943.17度,應收電費合計3074336.48元,實收電費合計4706187.87元,多收電費合計1631851.39元。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之規定,構成了電力價格違法行為。鑒于當事人案發后積極配合調查、制定退款方案,簽訂電費抵扣協議書或電費退還協議書,并承諾自2021年4月起按實際用電單價向租戶收取電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法第三十三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定,未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并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之規定,決定對當事人處罰如下:1.警告;2.罰款326370.28元。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12月29日。
天眼查顯示,戴德梁行物業咨詢(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本580萬美元,系CWVS Investment (Eagles) Limited全資子公司。
戴德梁行中文官網介紹稱,戴德梁行是一家房地產服務和咨詢顧問公司,遍布全球60多個國家,設有400多個辦公室,擁有50000名專業員工,在大中華區設有22家分公司。2020年公司全球營業收入達78億美元,核心業務涵蓋估價及顧問服務、策略發展顧問、項目管理服務、資本市場、項目及企業服務、產業地產、商業地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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