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19日訊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期發布的消息顯示,北京麥田房產經紀有限公司(簡稱“麥田房產”)連收兩張罰單,罰款金額均為3萬元,處罰依據均為《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消息顯示,麥田房產于2021年9月11日與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26號樓某房屋業主王某某簽訂了《房屋出售/出租委托書》,為該房屋提供經紀服務,并針對該套房屋于2021年12月1日在安居客網站對外發布了一條名稱為“必看好房!5室2廳 精裝修 電梯房 樓層好 視野無遮擋”的出售房源信息。據悉,該房屋至今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屬于禁止交易的房屋。
另外,麥田房產于2021年9月30日與朝陽區弘燕山水文園27號樓某房屋所有權人王某某等簽訂了《房屋出售委托書》,為該房屋提供經紀服務,并針對該套房屋在58同城房產網站對外發布了一條名稱為“山水文園五期三段 交房僅四年 全新房 業主急售”的出售房源信息。據悉,該房屋于2021年11月25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麥田房產在與上述房屋業主簽訂委托書及在網上發布該房屋信息時,該房屋還未取得權屬證書,屬于禁止交易的房屋。
北京市住建表示,麥田房產上述行為已構成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且公司具體從事上述兩套房屋經紀業務的人員及房源信息發布人既不是房地產經紀人也不是房地產經紀人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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