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冀建罰決字〔2022〕10號)》顯示,廊坊市廣豐建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3100357822609XA)施工建設的廊坊市尚都新苑項目,施工方案與專項施工方案不符,未嚴格按照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違反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三)項,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該單位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的行政處罰。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冀)JZ安許證字[2013]006398。
以下為處罰內容原文:
2021年11月24日,2021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發現,廊坊市尚都新苑項目的懸挑式腳手架工程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規定6#樓懸挑腳手架的縱距1.5米,實際施工中6#樓北側6層懸挑式腳手架的懸挑梁縱距2.8米,與專項施工方案不符。你單位作為施工單位,未嚴格按照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上述事實,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2021年下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情況的通報》(冀建質安函〔2021〕505號)和檢查組《行政執法建議書》《施工安全監督檢查記錄表》、執法檢查詢問筆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現場執法照片及說明等資料和其他書證、物證等為證據,你單位的上述行為已違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
2022年3月2日,本機關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冀建罰先告字〔2022〕10號),你單位在規定時限內未提出書面陳述申辯。
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本機關決定給予你單位以下行政處罰:
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30日。
安全生產許可證暫扣期滿前10個工作日,你單位需向頒發管理機關提出發還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直接向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起訴,復議和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3月24日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