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4月13日發布的《關于泰州市君宇制管有限公司不良行為的通報》顯示:泰州市君宇制管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泰州市君宇制管有限公司辦公大樓、車間一、車間二、車間三工程,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的規定,對該公司處罰款4.9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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