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27日訊 日前,保利發展間接控股公司保利協鑫(徐州)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下稱“保利協鑫”)被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執行標的34.11萬元。
天眼查顯示,保利協鑫的大股東為保利淮海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保利淮海”),持股比例46%,而保利淮海則由保利發展100%控股。因此,保利發展間接持有保利協鑫46%的股權,為實際控制人。保利協鑫成立于2011年1月25日,法定代表人為曾偉,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投資與資產管理(非金融性投資活動),對科研項目的投資,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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