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16日訊 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人民政府官網近期發布的信息顯示,江安縣陽光大地置業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在江安縣江安鎮燈桿山村中醫院東側進行陽光·御龍臺(B區)項目建設過程中,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進行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江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決定:處以建設工程造價3.59%的罰款:549.8824萬元(大寫:人民幣伍佰肆拾玖萬捌仟捌佰貳拾肆元整)。
據天眼查數據,江安縣陽光大地置業有限公司是宜賓市陽光大地置業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后者隸屬于眉山市陽光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眉山市陽光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陽光大地置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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