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2日訊 近日,信用中國(貴州)公示一則處罰信息,貴州潮億源礦業有限公司(下稱貴州潮億源礦業)涉嫌未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規定。
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的規定,應予處罰。
為此,貴陽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貴州潮億源礦業有限公司處以22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記者發現,貴州潮億源礦業還因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及水事違法被相關職能部門處罰。
根據2月份清鎮市水務管理局出具的一份處罰決定書顯示,貴州潮億源礦業在清鎮衛城長沖鋁土礦山的水土保持方案經批準后,存在生產建設項目的地點、規模發生重大變化,未補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的違規行為。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清鎮市水務管理局對其處以25萬罰款。
資料顯示,貴州潮億源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冊資金3800萬元,營業范圍為礦產品銷售;礦產品開采技術研發。
對于接連發生的違規行為,記者致電貴州潮億源礦業,但截至發稿,電話一直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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