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消費者報》從安徽省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安徽中閩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徽中閩置業)的招商廣告因含有“即買即賺”,違反了《廣告法》相關條款,被罰2.325萬元。
今年4月28日,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安徽中閩置業虛假宣傳商鋪“即買即賺”。當天,該局執法人員對現場進行核查,在東方城二期南門沿街商鋪二樓門頭發現招商廣告,內容為“掘金旺鋪租售同步(建面約30—600㎡醇熟現鋪即買即賺)租售熱線:0555-8286666租售地址:雨山路與天寶路交會處(東方城三期售樓部)”。執法人員對廣告拍照取證。5月10日,該局對安徽中閩置業立案調查。
經查,安徽中閩置業于2020年10月與馬鞍山市驚鴻廣告有限公司溝通商鋪包裝物料制作業務,并于當年12月將自行策劃設計的招租廣告內容交給驚鴻廣告有限公司制作,安徽中閩置業為廣告主。該招租廣告懸掛于東方城二期南門沿街商鋪二樓門頭,其內容包含有“醇熟現鋪即買即賺租售地址:雨山路與天寶路交會處(東方城三期售樓部)”。上述廣告是安徽中閩置業為宣傳其待租售商鋪所設計策劃的房地產廣告,由驚鴻廣告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制作安裝,廣告費用為11625元。上述廣告中的“即買即賺”為安徽中閩置業對商鋪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
6月7日,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認為,安徽中閩置業發布含有“即買即賺”的升值或者投資回報承諾的房地產廣告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五十八條規定,作出責令安徽中閩置業改正并罰款2.325萬元的處罰決定。 (陶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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