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28日訊 (記者 鐘文鑫) 據信用中國,近日,青島海爾新能源電器有限公司因違反城鄉規劃法相關規定,被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罰款6.7萬余元。
圖片來源:信用中國
處罰事由顯示,青島海爾新能源電器有限公司在膠州灣西路666號廠區南側新建廠房項目共兩處,均為一層鋼結構。其中西側一處東西長62.01米、南北寬約29.93米、建筑高度7.91米、建筑面積1855.60平方米、工程造價668016.00元;東側一處東西長52.68米、南北寬18.19米、建筑高度6.87米、建筑面積958.49平方米、工程造價682924.13元;兩處新建廠房建筑面積共計2814.09平方米,建設工程造價共計1350940.13元。該兩處廠房建設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22年2月18日獲得區自然資源局核發的編號為青自然資規西公告字【2022】45號《建設工程方案審查意見書》原則同意報審方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當事人罰款67547元。
天眼查顯示,青島海爾新能源電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6月24日,注冊資本1.5億元,法定代表人管江勇。青島海爾智慧家用電器有限公司全資控股青島海爾新能源電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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