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津市住建委網站7月7日發布的《天津市住建委行政處罰公示(2022年)》顯示:天津昌順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20112MA05LKD46Q)于2020年8月13日在天津地鐵10號線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3合同段嶼東城站主體及附屬結構B、C出入口及1、2號風道內部砌筑勞務分包工程中,不履行合同約定,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給個人陳羽施工,屬于轉包工程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的規定。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一款,天津市住建委對該公司處罰款27486元。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