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信用中國(重慶)網站7月20日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單位)(巫溪)應急罰﹝2022﹞執3號》顯示,重慶凱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1500238MB1583631X)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力,安全生產管理不到位。
一是項目管理人員不到位。公司任命的現場管理人員姚正平無任何資質,工程施工合同要求配備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等項目管理人員未實際參與該項目的管理,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
二是未按照《房屋拆除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施工現場無警戒線、警示標志,無有效的警戒措施;無安全技術人員統一指揮作業,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施工現場,未對坍塌縱墻(承重墻)采取必要的支撐穩固措施。
三是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不到位。李世安、賀碧才等作業人員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就上崗作業,未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應急處置措施。
四是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建立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對土地復墾(收儲)房屋拆除風險隱患開展排查治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項,給予重慶凱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60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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