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8月5日訊(記者 鐘文鑫) 浙江政務服務網消息,近日,寧波恒磊礦業有限公司因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罰18萬元。
浙江政務服務網截圖
網站顯示,寧波恒磊礦業有限公司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寧波市生態環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對該公司進行處罰,罰款18萬元。
天眼查網站截圖
天眼查網站顯示,寧波恒磊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浙江省寧波市,是一家以從事批發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股權穿透圖顯示,寧波恒磊礦業有限公司由浙江騰宇塑業有限公司(2020年成立)、慈溪市純之石金屬材料有限公司(2020年成立)、慈溪市美華光伏發電投資有限公司(2012年成立)分別占股50%(5000萬人民幣)、25%(2500萬人民幣)、25%(250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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