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SOHO中國因加價收取電費被重罰1.15億元之后,市場上又有物業公司因涉嫌加收電費被業主舉報曝光。
央廣網記者近日獲悉,北京市豐臺區北京方向寫字樓的9家業主及租戶單位以聯名公開信形式,舉報北京金隅大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隅大成物業),從2017年至今向其超額加收電費。據業主測算,其中8家企業被加收電費的累計金額已經接近400萬元。
業主出具的信息顯示,該物業存在私自轉租業主產權車位、私自占用設備房、將地下停車場人防空間違規出租給二手車商等行為。
央廣網就此事聯系金隅集團采訪,截至發稿,暫未收到答復。
五年來持續超收電費400萬
近日,北京新方向中心9戶業主聯名向相關監管部門實名舉報金隅大成物業違規違法向其超額加收電費。
官方資料顯示,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城區一般工商業用戶電度電價下調1.74分/千瓦時,調整后1-10千伏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區間為0.2849-1.3993元/千瓦時,其中平段電價0.7523元/千瓦時。
新方向中心聯名業主舉報信顯示,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間,金隅大成物業按照1.300元/千瓦小時向業主和租戶超額收取電費;2019年1月至今,金隅大成物業按照1.245元/千瓦小時向業主和租戶超額收取電費,均遠高于北京市相關電價標準20%—30%,比同等寫字樓約0.95元/千瓦小時的收費標準超過30%,比金隅物業管理的其他樓宇約1.00元/千瓦小時也高了25%-30%。
以在新方向中心的北京世紀家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8家業主和租戶為例(北京新方向中心總共業主和租戶超過100家),在2017年2月至2022年4月期間,共計用電約994萬度,共計被收取約1259萬元電費,平均每度電的收費標準達到1.266元/度,超出北京商業市場平均電費標準約30%。按此測算,金隅大成物業僅向北京世紀家天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8家業主和租戶超額加收的電費達到近400萬元。
“我們是很偶然的情況發現物業超收電費的,因為電費分三個不同的分段價格,最貴的也就一塊兩毛多一度,剩下兩個價格都低于一元,因此無論怎么用電都不會出現平均1.3元或1.245元一度電的。”新方向中心業主之一搜房科技相關負責人向央廣網透露。
(圖片來源:截圖自9戶業主關于北京金隅大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超額加收電費的實名舉報信)
搜房科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金隅大成物業從未公示過電費收取標準多少錢,在物業辦公室也沒有展示過電費價格。“我們也不知道物業多收的錢物業怎么處理的。”該負責人補充道,相較該公司管理的其他樓宇,如建達大廈、大成郡商業中心等,北京方向寫字樓的電價收費標準也高出了約10%—13%。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的有關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代收電費時不得加收任何其他額外費用?!峨娏Ψā返谌龡l、第三十五條、四十三條以及第四十四條也規定:“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核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電價實行統一政策,統一定價原則,分級管理;任何單位不得超越電價管理權限制定電價,供電企業不得擅自變更電價;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代收其他費用”?!秲r格法》第十二條亦明確規定:“經營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執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價”。
與金隅大成物業多次協商未果后,9家業主及租戶單位,將公開舉報信張貼在大樓入口,并向市場監管、住建等部門書面反映情況,附帶了相關收費單及票據。
業主在舉報信中還要求,金隅大成物業將過去五年向供電企業的繳費結算情況進行公示,返還超收部分的電價款并賠償業主損失,接受有關部門的處罰,后續按照國家標準收取電費。
搜房科技相關負責人向央廣網透露,就金隅大成涉嫌加收電費一事公司已經向主管部門舉報,目前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經立案。
私自轉租業主產權車位
除了涉嫌加收電費外,金隅大成物業還被舉報私自轉租業主產權車位、違反消防規定私自占用設備房以及將人防空間違規出租給二手車商等行為。
“新方向中心產權車位和人防車位合計在一起總共804個車位,我們買下了325個車位的產權,卻發現物業將我們產權車位重復租給其他人謀利。這325個車位是我們公司自己花錢買的車位,有產權證(房本兒)。”搜房科技相關負責人表示。
搜房科技向央廣網提供的一段視頻顯示,北京豐臺花鄉郭公莊新方向中心業主購買的產權停車位,被金隅大成物業相關人員轉租給了別人。業主在與租車位的租客溝通時,租客表示車位是他花6000元從一個物業經理那兒租來的。業主卻表示車位是他們業主花錢買的產權車位,顯然是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拿去出租牟利了。車位業主表示,他對自己產權車位被物業服務人員拿去出租非常震驚,也對這6000元車位租金去向提出了質疑:“租客說的這6000元租金到底去哪了?還有多少這樣的6000元?進了誰的腰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若物業公司未經業主大會授權,擅自將共用部分出租經營,屬于無權處分,業主委員會可以物業公司侵害業主權益為由要求物業公司停止侵害,恢復原狀,并補償損失。若物業公司對外出租經營是經過業主大會授權的,則所得收益應當用于補充業主專項維修資金,不得由物業擅自挪用。
根據曝光的視頻顯示,北京新方向中心金隅大成物業并未對車位產權業主盡到告知的義務,也沒有得到業主的授權,且承租上述車位的車主也對該車位的產權情況毫不知情。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向央廣網分析道:“關于車位權屬問題,《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作出了明確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孟博指出,如果物業擅自將屬于業主的車位出租給他人,構成侵權。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無權占有不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另一封來自北京華居天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實名舉報金隅大成物業公司違規管理停車場的文件顯示金隅大成涉嫌私自將設備用房作為員工生活用房,用于居住和生火做飯,給大樓業主、租戶、上班人員等幾千人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一旦發生意外,將給整個大樓和業主帶來不可估量的人身和財產損失。
(截圖自華居天下關于北京金隅大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違規管理停車場的實名舉報信)
舉報信還指出,自2018年起,金隅大成物業將地下三層人防空間違規出租給二手車商, 在人防樓層進行汽車買賣和修理、汽車美容等違規商業行為,獲取違規收益,給物業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根據相關規定,人防車位屬于國家所有,不能夠計入公共建筑面積當中,因此不屬于開發商所有,也不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物業沒有權利出租業主已經繳納人防車位管理費的空間謀取利益。
舉報信請求物管會查實金隅大成物業在違規違法管理停車場的5年多時間里,特別是最近 2年時間里,違規收費的具體金額和冒領業主車位租金的金額,給業主們一個交代,退還業主應得利益。對于違法違規的行為,特別是將物業設備用房作為員工生火做飯等安全隱患,立即進行整改。同時,查清并返還違法違規收取的本應為所有業主的費用,并對相關費用明細進行公示。
公開資料顯示,新方向中心地處9號線與房山線雙軌交匯處,毗鄰總部基地商圈,綜合體面積約23萬平方。北京新方向中心寫字樓業主與金隅大成物業的糾紛將走向何方,央廣網將持續關注。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