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8月31日發布的《關于江蘇潤揚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不良行為的通報》顯示,江蘇潤揚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存在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不在崗、未能有效履行職責的不良行為,違反了《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該公司的不良行為予以通報。
揭秘雄安體育中心“山水印章”是如何建成的?
水利建設提速護安瀾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