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務服務網平臺9月22日發布的《杭上綜執罰決字〔2022〕第13-0332號》顯示,杭州振鴻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8日15時00分在杭州市上城區錢江路塘工局路口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當事人在該處進行施工作業(做中央綠化帶),對城市道路中央進行挖掘,經測量挖掘面積為20平方米(長10米,寬2米)。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杭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依據杭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公司罰款一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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