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政務服務網發布的《杭上綜執罰決字〔2022〕第09-0117號》顯示:杭州濱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在上城區海潮路與望江路交叉口杭源御潮府8號、9號樓加蓋頂棚,增加建筑面積87.63平方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該行為系屬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限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日內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加蓋的頂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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