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湘建執罰決字〔2022〕10號》顯示:2022年9月8日,郴州市郴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郴州市北湖區五嶺央著小區1-8棟及地下室項目發生一起死亡1人的生產安全事故。經郴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該單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核,該單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認為,該單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違反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十四條第二款、《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第七條第二十五項、《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決定對郴州市郴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湘JZ安許證字〔2006〕000049)30日。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