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平方米、18平方米、27平方米,這是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小戶型設計競賽設定的3個套內面積段。為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去年,深圳市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小戶型設計競賽,發揮社會各界創造力,在“方寸之間”打造探索“小而美、美而精、精而實”的居住空間。
近年來,深圳市把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推動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的突破口,優化調整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將原出租的人才住房、符合條件的產業園區配套宿舍和享受政府優惠政策的市場租賃住房等歸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緩解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階段性住房難題。
“十四五”期間建設40萬套
新市民比重大,非戶籍常住人口占比達到71%;青年人多,全市常住人口平均年齡32.5歲;住房租賃需求大,租房人群在常住人口中占比約77%……
對于深圳這座人口年輕的城市來說,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既可以補齊住房租賃市場結構性供給不足的短板,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還可以為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撐。
2021年12月,深圳市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市直部門、各區政府以及相關單位共26個成員單位組成的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建章立制、統籌決策、協調指導、監督問責等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確定了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目標,全面落實了13項國家支持政策、4項廣東省支持政策,并結合地方實際增加6項支持政策,研究建立了各部門聯審聯動機制,確保各項工作銜接配合、步步推進。
按照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全市摸排可用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用地與房屋情況,通過《深圳市存量住宅用地信息》等予以公布。在此基礎上,還發布了《深圳市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明確2021~2025年全市計劃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間),占住房建設籌集總量的45%。
在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過程中,深圳市全方位落實基礎制度,明確承租條件不限戶籍、不設收入線,但每個新市民、青年人和人才家庭只能承租一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且不得同時租住其他具有保障性質的住房。租金不超過同期同地段同品質住房的市場參考租金。堅持以“小戶型”為主,新增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筑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套(間)占比原則上不低于80%。同時,高品質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充分運用先進設計理念、精湛施工技術、精細工程管理,統籌教育、醫療、文體等公共服務設施,讓新市民、青年人住得更加安心、暖心、舒心。
多主體、多渠道建設籌集
深圳市鼓勵多主體、多渠道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落實5項國家關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用地政策、1項廣東省支持政策,增加兩項本市支持政策。
加大產業園區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比例,配套用地面積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加強政策引導,鼓勵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酒店)、廠房、研發用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一定條件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鼓勵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設,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
發揮國有企業引領示范作用,國有企業符合條件的土地和房屋資源應當優先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立健全城中村住房規模化租賃改造實施機制,通過區政府、村集體股份公司、大型企業合作方式,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優先安排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年度建設用地供應計劃中單列租賃住房用地,每年供應的租賃住房用地占居住用地比例不低于10%,并提高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
同時,鼓勵在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機構、產業園區等就業集中地區周邊和軌道交通站點、公交車站點等交通便利地區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實現職住平衡。
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協同機制
建立“多元化市場投資為主,財政資金引領示范”的資金籌措機制,加大財稅金融政策支持。要求全面落實4項國家關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金融支持政策,在信貸支持方面,支持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加大中長期貸款;債券融資方面,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投放,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
同時,落實4項國家關于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稅費支持政策,支持商業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鼓勵各類社會主體先行先試積極申請發行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
目前,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團4個已取得認定書的項目,正式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成為全國首批正式申報的保障性租賃住房REITs項目。“十四五”期間,深圳還將安排專項資金,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籌集。
同時,深圳加強市、區各單位各部門聯審聯動,建立項目聯審機制、信息共享與聯動機制,形成政府專項工作制度。
按照建設籌集渠道,從項目申報到完成認定分類明確時限要求。比如,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的項目,時限原則上不超過30個工作日。同時,深圳進一步壓縮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辦理時限,政府投資建設項目認定后,從立項到產權登記審批時限由97個工作日縮短至41個工作日,社會投資建設項目由45個工作日縮短至30個工作日,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審批時限由法定的15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每月16日將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提供給稅務部門,建設運營單位可憑認定書享受優惠政策;市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對我市商務類公寓及商業類用房轉租賃用房等用電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取得認定書的項目執行居民生活用電價格。目前,深圳已出具5份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涉及房源2494套,并抄送至市有關單位,用于辦理立項、用地、規劃、施工、消防等手續,享受優惠政策。
加強全過程監督管理
在集成住房租賃合同“秒批”備案、住房租賃資金監管等功能的基礎上,深圳于2021年再次對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進行了優化升級,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模塊。目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均已納入平臺管理。
深圳提出強化保障性租賃住房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持續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常見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安全監管作為工作重點。目前,已開展了為期一年的專項治理工作,在持續努力下,項目未出現質量安全等問題。
在保障性租賃住房運營管理環節,深圳通過運用大數據,建立了網絡巡查與執法人員上門核查相結合的工作模式,確保全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經營未出現以租代售、變相銷售、騙取優惠政策等違規行為。
同時,梳理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等各類政策支持租賃住房,將符合規定的均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規范管理。將有巢公寓留仙洞店等項目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并將全市兩個政策性租賃住房試點項目——福田區“中康變電站”項目、光明區“安居鳴鹿苑”項目全部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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