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8部門印發了《關于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落實國有房屋減免租金政策,推動政策紅利盡早惠及市場主體,并鼓勵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同舟共濟共渡難關。
通知指出,加快落實國有房屋減免租金政策,推動政策紅利盡早惠及市場主體。其中,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對2022年租期分屬不同承租人的,要根據不同承租人實際租期按比例減免。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東莞市、中山市按所在的鎮和街道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的,在減免3個月租金的基礎上增加至減免6個月租金,補充減免工作要在出現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后2個月內完成。對于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要求各地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減租政策惠及最終承租人。
此外,服務業小微企業、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之外的中小企業提出減免房租申請的,鼓勵國有房屋出租人本著友好協商、規范決策、共渡難關的原則,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給予必要幫扶。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稅務部門按減免租金月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鼓勵國有銀行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經營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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