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社區治理事關黨和國家大政方針貫徹落實,事關居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城鄉基層和諧穩定。要提升社區治理法治化、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和組織化程度,推進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政府治理為主導、居民需求為導向、改革創新為動力,健全體系、整合資源、增強能力,完善社區治理體制,把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
補齊社區治理短板
● 改善社區人居環境。
完善社區基礎設施,加快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強社區環境綜合治理,做好社區綠化美化凈化、垃圾分類處理、噪聲污染治理、水資源再生利用等工作,廣泛發動居民群眾和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參與環保活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區。
推進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鎮建設,強化社區風險防范預案管理,加強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開展社區防災減災科普宣傳教育活動,有序組織開展社區應對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提高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預防和處置能力。
加強消防宣傳,提高火災事故防范和處置能力,推進消防安全社區建設。
● 推進社區治理信息化。
將社區納入信息化建設規劃,統籌推進智慧城市、智慧社區的基礎設施、系統平臺和應用終端建設,強化系統集成、數據融合和網絡安全保障。健全基層智慧治理標準體系,推廣智能感知等技術。
整合數據資源,實施“互聯網+社區治理”行動,實行社區數據綜合采集,實現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應用軟件,提高治理數字化、智能化水平,提升政策宣傳、民情溝通、便民服務效能,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充分考慮老年人習慣,推行適老化和無障礙信息服務,保留必要的線下辦事服務渠道。
提高社區信息基礎設施和技術裝備水平,加強一體化社區信息服務站、社區信息亭、社區信息服務自助終端等公益性信息服務設施建設。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重點工程,加快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實現一號申請、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強化“一門式”服務模式的社區應用。
實施“互聯網+社區”行動計劃,加快互聯網與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的深度融合,運用社區論壇、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平臺,引導社區居民密切日常交往、參與公共事務、開展協商活動、組織鄰里互助,探索網絡化社區治理和服務新模式。
● 優化社區資源配置。
編制社區規劃,落實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加強與控制性詳細規劃銜接。發揮社區規劃專業人才作用,廣泛吸納居民群眾參與,科學確定社區發展項目、建設任務和資源需求。
建立基層政府面向社區的治理資源統籌機制,推動人財物和責權利對稱下沉到社區,增強社區統籌使用人財物等資源的自主權。
探索基層政府組織社區居民在社區資源配置公共政策決策和執行過程中,有序參與聽證、開展民主評議的機制。
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履行社區治理責任評價體系,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城鄉社區服務、環境治理、社區治安綜合治理等活動,面向城鄉社區開放文化、教育、體育等活動設施。注重運用市場機制優化社區資源配置。
● 推進社區減負增效。
依據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準入制度,應當由基層政府履行的法定職責,不要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承擔,不能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作為行政執法、拆遷拆違、環境整治、城市管理、招商引資等事項的責任主體。依法需要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協助的工作事項,應當為其提供經費和必要工作條件。
● 改進社區物業服務管理。
加強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議事協調機制。
探索在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探索完善業主委員會的職能,依法保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探索符合條件的居民委員會成員通過法定程序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在無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依托居民委員會實行自治管理。
健全社區治理體系
●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和改進街道、社區黨組織對社區各類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社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推動管理和服務力量下沉,引導基層黨組織強化政治功能,推動街道黨工委把工作重心轉移到做好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來,轉移到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公共環境上來。
加強社區服務型黨組織建設,著力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
推進街道、社區與駐社區單位共建互補,深入拓展區域化黨建工作。擴大城市新興領域黨建工作覆蓋,推進商務樓宇、各類園區、商圈市場、網絡媒體等黨建覆蓋。
健全社區黨組織領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工作的相關制度,依法組織居民開展自治,及時幫助解決基層群眾自治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 有效發揮基層政府主導作用。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制定社區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在社區治理方面的權責清單;依法厘清街道辦事處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權責邊界,明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承擔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以及協助政府的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建立街道辦事處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履職履約雙向評價機制。
基層政府要切實履行社區治理主導職責,加強對社區治理的政策支持、財力物力保障和能力建設指導,加強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建設的指導規范,不斷提高依法指導社區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 注重發揮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基礎作用。
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范化建設,合理確定其管轄范圍和規模。促進基層群眾自治與網格化服務管理有效銜接。完善社區民主選舉制度,規范民主選舉程序,通過依法選舉穩步提高居民委員會成員中本社區居民比例。
增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開展社區協商、服務社區居民的能力。充分發揮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在社區治理中的積極作用,弘揚公序良俗,促進法治、德治、自治有機融合。
● 統籌發揮社會力量協同作用。
發展在社區開展糾紛調解、健康養老、教育培訓、公益慈善、防災減災、文體娛樂、鄰里互助、居民融入及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區社會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推進社區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完善社區組織發現居民需求、統籌設計服務項目、支持社會組織承接、引導專業社會工作團隊參與的工作體系。
鼓勵和支持建立社區老年協會,搭建老年人參與社區治理的平臺。積極引導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力量和市場主體參與社區治理。
提升社區治理水平
● 提高社區服務供給能力。
加快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健全社區服務機構,編制社區公共服務指導目錄,做好與社區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事業、住房保障、文化體育、公共安全、法律咨詢、調解仲裁等公共服務事項。將社區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措施,按照有關規定選擇承接主體。
創新社區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推行首問負責、一窗受理、全程代辦、服務承諾等制度。提升社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滿足居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建立社區公共空間綜合利用機制,合理規劃建設文化、體育、商業、物流等自助服務設施。
● 提高社區依法辦事能力。
加快社區治理法治建設步伐,出臺社區治理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推進法治社區建設,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作用,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進社區活動,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
● 提高社區矛盾預防化解能力。
完善利益表達機制,完善黨員干部直接聯系群眾制度,引導群眾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
完善心理疏導機制,依托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專業社會組織,加強對社會救助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群體的人文關懷、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務。
完善矛盾糾紛調解機制,健全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引導人民調解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等專業隊伍,在物業糾紛、家事糾紛、鄰里糾紛調解和信訪化解等領域發揮積極作用。
推進平安社區建設,依托社區綜合治理中心,拓展網格化服務管理,加強城鄉社區治安防控網建設,全面提高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水平,防范打擊黑惡勢力擾亂基層治理。
● 提高社區居民參與能力。
提高社區居民議事協商能力,凡涉及社區公共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關乎居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困難問題和矛盾糾紛,原則上由社區黨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牽頭,組織居民群眾協商解決。
支持和幫助居民群眾增強協商意識、掌握協商方法、提高協商能力,推動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尊重多數人意愿又保護少數人合法權益的社區協商機制。
將居民群眾參與社區治理、維護公共利益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推動學校普及社區知識,參與社區治理。拓展流動人口有序參與居住地社區治理渠道,豐富流動人口社區生活,促進流動人口融入社區。
● 提高社區文化引領能力。
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弘揚優秀傳統文化,培育心口相傳的社區精神,增強居民群眾的社區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和榮譽感。
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居民公約,內化為居民群眾的道德情感,外化為服務社會的自覺行動。
重視發揮道德教化作用,建立健全社區道德評議機制,發現和宣傳社區道德模范、好人好事,大力褒獎善行義舉,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引導社區居民崇德向善。
組織居民群眾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發展社區志愿服務,倡導移風易俗,形成與鄰為善、以鄰為伴、守望相助的良好社區氛圍。
加強社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因地制宜設置村史陳列、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特色文化展示設施,突出當地特色、民族特色。
積極發展社區教育,建立健全社區教育網絡,推進學習型社區建設。
作者為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城鄉建設與發展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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