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日前發布《關于加強全市街道綜合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工作的通知》明確街道綜合執法中心作為街道辦事處下設機構以街道辦事處名義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和經法定程序下放的行政處罰、行政檢查和行政強制權
具體執法事項包括:
(一)原由自然資源規劃部門行使的土地管理、基本農田保護、國土資源監督檢查、城鄉規劃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
(二)原由城建部門行使的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市場管理、施工現場查封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強制權;
(三)原由城管執法部門行使的燃氣管理、道路管理、城市照明、建筑垃圾處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公廁管理、垃圾管理、城市綠化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
(四)原由房管部門行使的商品房屋租賃、物業管理、危險房屋安全監督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
(五)原由交通運輸部門行使的公路安全保護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六)原由水務部門行使的湖泊保護、防洪抗旱、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七)原由農業農村部門行使的野生植物保護、動物防疫、農業機械管理、農村集體經濟管理、農村土地承包、獸藥管理、乳品質量安全監管、重大動物疫情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行政強制權;
(八)原由衛健部門行使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艾滋病防治、執業醫師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九)原由應急部門行使的煙花爆竹經營管理、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自然災害救助等方面的部分行政檢查權;
(十)原由園林林業部門行使的野生動植物保護、森林保護、森林防火、古樹名木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檢查權;
(十一)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教育行政管理、征兵管理、血吸蟲病防治等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消防、防汛、渡口渡船安全、地質災害、安全生產、流動人口管理、土地管理等方面的部分行政檢查權;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防汛、地質災害防治、禁毒、血吸蟲病防治等方面的部分行政強制權。
武漢市要求,街道綜合執法中心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應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件審批和管理、回避、鑒定申請、信用記錄、罰沒處理、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統一執法規范、統一執法平臺、統一執法標志服裝。
在加強執法監督方面,武漢市要求強化考核評價、完善監督機制、加強業務指導監督等。如,賦權的市、區職能部門負責在職責范圍內,加強對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區財政部門負責指導街道依法依規設立罰沒專戶,并加強對街道罰沒收入的監督管理。
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自實施之日起,街道綜合執法中心依法開展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各區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不再實施已賦權的執法事項(已立案未辦結的除外)。
摘自 中國建設報微信公眾號 2022.08.09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