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蚌埠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自9月1日起執行。
通知提到,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核定調整為原則上安置不高于借款職工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20倍;對于繳存余額較低的繳存職工,家庭一方(含單身)滿足蚌埠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計算可貸額度在15萬元以下的,可放寬至15萬元;夫妻雙方均滿足蚌埠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計算可貸額度在30萬元以下的,可放寬至30萬元。
此外,實施購買綠色建筑、智慧住宅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政策,根據《安徽綠色建筑發展條例》的相關規定,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商品住宅,評級一星綠色建筑或智慧住宅的,貸款額度可上浮10%,評級二星以上綠色建筑或智慧住宅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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