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重慶市紅色資源保護傳承規定》(下稱《規定》)經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將于7月1日起施行。重慶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副局長張睿介紹,未來將進一步完善保護法規體系,健全體制機制。
《規劃》指出,要常態化推進歷史文化名鎮、名村、街區、傳統風貌區、歷史建筑的普查申報、評價認定工作。張睿說,將在市域更大范圍內開展普查工作,延展資源年代范圍,特別注重對新中國成立后和改革開放時期典型代表的歷史資源的普查。
針對市政府公布的保護資源對象,張睿表示,規資部門將在一年內完成保護規劃的編制工作,把歷史文化的元素融入到城市更新提升的相關工作領域,開展重慶中心城區“人文范、書香味、煙火氣”場景塑造研究,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未來還將持續推動重點項目實施,加大積極推進紅巖文化公園、長征國家文化公園重慶段的建設,以及“紅色三巖”保護提升工作。繼續跟蹤推進兩江交匯核心區、大田灣—文化宮—大禮堂傳統風貌區保護提升、山城步道等重點項目的實施,有序推進磁器口、十八梯、金剛碑、慈云寺—米市街—龍門浩、山城巷、第十兵工廠等重點歷史文化風貌街區的實施。(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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