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務聯發〔2022〕73號
各市、縣(市、區)散裝水泥行政主管部門、生態環境局、建委(建設局、城市管理局、建管局)、市場監管局:
預拌砂漿作為建筑工程建設不可或缺的基礎性材料,近年來在“美麗浙江”建設、打贏藍天保衛戰、綠色發展等大環境影響下得到了快速推廣應用。但是,我省預拌砂漿行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依然存在,產能利用率不高、產品質量參差不齊、低碳綠色生產需要加強等問題仍舊突出。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行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實施意見》(浙委發〔2018〕27號)、《浙江省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發展“十四五”規劃》(浙商務聯發〔2021〕48號)要求,結合我省預拌砂漿行業發展實際,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忠實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爭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先行省,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構建完善的預拌砂漿規劃布局、裝備制造、科學研發、原料供應、生產、物流及應用的產業鏈體系,不斷提升行業低碳綠色水平,推動預拌砂漿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規劃,市場主導。堅持政府在預拌砂漿行業發展的規劃布局,鼓勵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開展有序競爭。
——堅持全省統籌,屬地落實。省級主管部門統籌制定行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各地推動本區域協調發展,抓好具體落實。
——堅持低碳環保,綠色發展。推進行業清潔生產改造,提升行業低碳、綠色水平,打造預拌砂漿綠色產業鏈、供應鏈。
——堅持數字改革,創新驅動。以科技創新為支撐,加強專用車輛和預拌砂漿應用數字化改革,不斷提升行業數字化場景應用水平。
二、加強區域協調,推動產業有序發展
(三)保持穩定性發展
堅持系統觀念,強化市場主體培育,保持發展速度和發展規模,力爭到“十四五”末縣縣設立預拌砂漿生產線。
(四)統籌均衡性發展
各設區市要根據省級規劃,制訂與本區域國民經濟發展協調的行業發展規劃,實現區域均衡發展;生產企業要研判市場需求規模,分析市場需求結構,保持區域供需平衡。
(五)突出可持續性發展
堅持綠色協調可持續發展,推動行業從規模速度型向質量效益型、粗放增長型向集約增長型轉變,推動產業向結構更趨合理、品種更加多元、市場分布更廣、附加值更高的方向發展。
三、加強規劃管理,優化產業布局
(六)強化產業科學規劃布局
嚴格執行《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浙江省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十四五”發展規劃》,加強行業規劃布局,堅持“以干混為主,濕拌謹慎發展”原則,新建濕拌砂漿生產項目應納入預拌砂漿產業一體規劃管理。
(七)推動產業現代化發展
充分發揮龍頭骨干企業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智能工廠、清潔生產等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促進全省預拌砂漿產業低碳化、綠色化、數字化發展。鼓勵企業研發新型特種砂漿,打造自有品牌,實現服務型“智”造。鼓勵行業內、區域間企業資源整合,品牌聯動,優勢互補。
(八)提高產業產能利用率
堅持集約化發展的思路,在生產要素組合方式上,變粗放式模式為要素組合的集結、協調和優化模式,優化產業結構和生產布局。通過技術進步和改善管理,著力去除低端、無效的供給能力,增加有效供給,著力提高產能利用率,平衡市場供求關系,提升企業生產經營效益,推動提高行業運行的整體質量和效率;在資源綜合利用上不斷降低物耗水平,不斷降低產品成本,提高生產要素的質量和效益。縣級行政區域內現有產能的利用率力爭達到60%以上。同時做好濕拌砂漿的市場需求分析,解決好供給側與需求側的關系,兼顧市場的穩定性,避免重復、無序建設。
四、加強質量管理,規范生產行為
(九)堅持標準體系建設
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堅持產品質量標準,提高質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力。鼓勵企業開展綠色建材產品認證。支持企業建立健全技術、專利、標準協同機制,鼓勵、引導企業主動編制和實施“浙江制造”等先進標準,開展對標達標活動,爭當企業標準“領跑者”。
(十)嚴格試驗室管理
預拌砂漿生產企業要加強試驗室標準化建設,不斷改善試驗環境條件,落實試驗室管理各項制度,做好各類項目的檢測,并按規范格式記錄試驗結果。
(十一)加強原材料質量管理
企業要建立預拌砂漿原材料采購、使用的臺賬,完善原材料質量抽檢制度,實行定期抽查。鼓勵優勢企業建設精品機制砂基地,鼓勵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加強預拌砂漿外加劑的質量管理。
(十二)加強產品質量監管
各地應按照《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加強部門協同,聯合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落實監管常態化。強化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監管,及時公布有關監督抽查結果,抄告相關職能部門及建設單位。嚴禁建設工程使用質量不合格產品。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十三)建立產品質量追溯體系
生產企業要運用數字化、智能化、物聯網等手段,對預拌砂漿產品從生產到消費市場實施精細化管理,跟蹤、記錄產品生產、流通、使用全周期質量安全信息,筑牢質量安全底線,切實負起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五、優化營商環境,倡導有序競爭
(十四)營造有序市場環境
加大對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法律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引導預拌砂漿行業企業遵守法律法規,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為優化營商環境,對外省進入浙江境內的預拌砂漿產品,按照浙江省預拌砂漿行業管理要求平等對待。
(十五)加大執法力度
各地要加強部門溝通聯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不符合條件的現場攪拌砂漿、無證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工程檢驗報告造假、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排放污染物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十六)加強質量預警分析
各地行業管理部門要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整理預拌砂漿質量監測報告、影響分析、防御措施及應對建議等信息,及時預警、動態發布、主動應對,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積極配合。
六、堅持創新驅動,推動綠色發展
(十七)堅持創新發展理念,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引導行業企業推動各種創新要素向產品和服務的供給端集聚,以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產業質量和發展水平;推動創新與創新創業互動轉變,推動技術創新、科技研發、標準研制和產業化協調發展,用先進標準和工藝引領產品、工程和服務質量提升,堅持綠色發展,提高行業企業在生產、物流與應用過程中的減碳能力。
(十八)持續推進預拌砂漿產業清潔化生產
推動行業清潔化(地方)標準的制訂與實施,持續開展行業清潔化生產排查督查工作,建立清潔生產長效管理機制。各地預拌砂漿生產企業要嚴格執行清潔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貫徹落實清潔生產審核制度。加強預拌砂漿行業固體廢物監管,推動行業固體廢物減量化、資源化,減少粉塵污染。提高預拌砂漿行業運輸清潔化水平,鼓勵運輸車輛更新使用新能源車。加強企業自備油庫管理,采購使用符合標準的車用柴油和尿素液,確保燃油車輛達標排放。
(十九)積極推動預拌砂漿產業數字化建設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數字化改革”的總體部署,開展預拌砂漿行業數字化、智能化創新行動,促進預拌砂漿行業生產方式的自動化、智能化、無人化發展。培育一批集智能生產、智能運維和智能管理為一體的智能工廠,切實提高產品質量、運營效率、設備管理和綠色環保水平。
七、加強組織實施,健全保障體系
(二十)強化監管責任
各地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預拌砂漿生產安全、質量安全、環境安全等屬地監管責任,要高度重視預拌砂漿規劃、生產、質量、流通、應用等環節的監管。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作的督促檢查,將重點問題、突出問題納入工作考核。
(二十一)強化人才培養
強化企業與高等學校、職業院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學會)的合作,整合人才培育優勢資源,推動產學研結合,使企業逐步成為人才培養的主體。實施企業人才質量素質提升工程,全面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一線員工的質量意識和水平。加強人才梯隊建設,實施人才職業能力提升計劃,完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工作體系,鼓勵人才積極參加高層次、高水平、高質量學術研討會議,為人才深耕行業領域搭建平臺,培育眾多“中國(浙江)工匠”。發揮各級工會組織作用,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活動。
(二十二)加強宣傳引導
各有關部門要廣泛宣傳相關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營造良好的社會監督氛圍。相關行業協會、骨干企業要積極開展專題研討、政策宣傳,廣泛凝聚促進預拌砂漿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共識,營造全行業共同參與、共同治理、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圍。
八、附則
(二十三)本意見由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共同負責解釋。
(二十四)本意見自2022年7月29日起施行。
浙江省商務廳
浙江省生態環境廳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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