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廈門市出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指導意見,明確城市更新的方式、實施程序、配套政策與資金保障,明確綜合運用保護傳承、提升改造和拆舊建新等更新方式,持續完善優化城市功能和人居環境。
2021年11月,廈門成為住建部首批城市更新試點。根據住建部要求,首批試點城市要通過2年時間,探索城市更新可持續模式和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的可持續實施模式,并探索建立城市更新配套政策。
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明確了保護傳承、提升改造、拆舊建新三種更新方式。歷史風貌區以保護傳承為主;需要消除安全隱患、補齊民生短板、完善產業及配套、改善空間環境的區域,經評估不宜采用拆舊建新方式更新的,以提升改造為主;對于安全隱患房屋集中成片、存在較多違法建筑、公共基礎設施不足、土地利用低效、歷史文化資源少的區域,經評估可根據規劃采取拆舊建新方式更新。
《指導意見》明確,廈門城市更新將以民生優先,以補短板、惠民生為更新重點,完善城市功能品質,保障和改善民生。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公眾參與、共建共享、試點先行、有序推進,到2023年,城市更新試點工作將取得明顯成效,打造一批體現廈門特色、代表廈門水平的城市更新試點項目;到2025年,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工作機制、實施模式、支持政策、技術方法和管理制度,持續實施完成一批城市更新項目,推動全市空間布局更加優化、城市功能更加完善、產業空間持續拓展、人居環境更加優美、風貌特色更加突出。
廈門配套了相應的規劃、土地、住房、資金等方面政策。其中,城市更新行動涉及居民安置,且符合安置條件的,可統籌使用全市城市更新安置房;居民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保障性住房。依托城市建設基金,按規定設立城市更新子基金,充分發揮基金的撬動作用,廣泛利用社會各類資金,不斷擴大城市更新基金規模。城市更新項目可通過城市更新基金以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支持。(沈華鈴)
官方公眾號
官方視頻號
官方微博號
官方百家號
官方抖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