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講,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一直是令人頭疼的問題,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頻頻存在,“安全病”成為了項目管理的一個頑疾,始終不能得到根治,導致安全事故屢禁不止。對于這樣的現象,不是領導不夠重視,也不是現場管理者不負責任,而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對“安全病”誤診或者是一概而論。二十二冶集團工業技術公司認真把脈,透過現象看本質,深刻推斷病因,徹底整治安全隱患。
作為一個醫生,當遇到病人的時候,首先是通過檢查來確定癥狀,然后分析病因,再對癥下藥,以達到治愈的目的。那么對于一個安全管理者來說,就要經常深入工地檢查隱患,仔細分析致害因素,然后對癥下藥,采取具體的措施來消除隱患,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人們就對事故致因進行研究,并提出了多種事故致因理論,歸結起來認為導致事故發生主要有四個方面的因素,即: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不安全的環境和管理缺陷。對于一個安全管理者,都比較熟悉這四種“病”因,但如何對癥下藥,才是“治病”的關鍵。
如果致害因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那么就要用安全教育培訓的“處方”來對癥。一方面要讓作業人員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避免作業中的誤操作,另一方面要給作業人員灌輸安全生產的理念,讓作業人員提高安全生產意識,自覺遵守規章制度,不違規違紀。控制人的不安全行為是安全管理中最關鍵也是最難的一項工作,但絕不能因為難而對安全教育培訓草草了事,弄虛作假。安全教育一定要見“療效”。
如果致害因素是物的不安全狀態,那么就要通過改良故障設備、更換有害材料、優化施工工藝、加強安全防護等“處方”來對癥。
如果致害因素是不安全的環境,那么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對于不良的自然環境和生產環境,就要提前勘測和預警,能改良的改良,不能改良的避讓,避免在危險環境下作業。
如果是管理上的缺陷,那么就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并將制度在實際工作中執行到位,落實管理人員職責,讓安全管理人員當好“安全病”的醫生。
小病不除則成大患,小惡不除必成大禍,一起安全事故最開始的時候也只是小隱患,但如果不及時遏制,終將釀成大禍。二十二冶集團工業技術公司當好“安全病”的主治醫生,依據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把好脈,找出病因,然后“對癥下藥”,開出“處方”,及時治愈“安全病”,避免事故發生,全面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郭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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