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物資能源有限公司下屬安徽界溝礦業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被地方生態環境部門處以25萬元罰款。
淮北市濉溪縣生態環境分局4月7日發布的處罰決定指出,2月3日,該局執法人員對安徽界溝礦業有限公司開展了現場執法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環境違法行為:矸石山淋溶水進入公司矸石堆場東北側集水池內,集水池有破損。
淮北市濉溪縣生態環境分局認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的規定,結合《安徽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附件《安徽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裁量表》中的專用裁量表5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的裁量標準。決定對該公司立案調查,并處以25萬元的行政罰款。
據了解,安徽界溝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冊資本2.6億元,系安徽省物資能源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公司。兩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均為李士杰。另據媒體2021年1月消息,安徽界溝礦業有限公司在2020年入選“全國綠色礦山”名錄,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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