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 記者 王富亮 ) 日前,鄭州高新區石佛、溝趙、楓楊、梧桐、雙橋五個辦事處陸續發布了《關于商品房契稅繳納補貼辦法的通告》,針對在高新區五個辦事處內已經購買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但尚未繳納契稅的房屋所有權人(自然人主體)給予繳納補貼。
契稅補貼采取“先征后補”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補貼,具體標準為:凡在2022年4月20日(含)之前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不享受本次補貼政策,不能因要享受補貼而將已經繳納的契稅進行退稅處理;凡在2022年4月21日至5月10日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按照繳納契稅總額的20%給予補貼;凡在2022年5月11日至6月30日期間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按照繳納契稅總額的15%給予補貼;凡在2022年7月1日(含)之后繳納商品房契稅的個人,不再享受本次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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