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滁州在線消息,5月17日,安徽省滁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召開會議傳達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建商品房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自6月1日起正式執行。
通知要求,鼓勵開發商自銷,開發企業不得委托未備案的房地產經紀公司進行商品房源銷售,禁止捂盤惜售,每家開發商至少委托2家符合規定的房地產經紀公司進行商品房源銷售。
滁州市要求,規范商品房市場秩序,實行按區域傭金限價,城南、主城傭金≤總房款2%,瑯琊新區、高鐵、明湖片區傭金≤總房款3%,城東新城、中新蘇滁高新區傭金≤總房款4%,南譙新區傭金≤總房款5%。
通知還提出,規范商品房銷售市場傭金發放,采用實名制傭金發放,防止承銷機構賺差價行為;鼓勵開發企業適當收取保證金,中介從業人員管理要嚴格按照經紀人管理辦法執行;加強對代理機構備案檢查,通過檢查及時促進代理機構規范管理;加大查處力度,對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必要時暫停其網簽業務,對違法違規行為納入信用評級考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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