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富亮) 10月9日,河南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通知》。
文件明確,自發文之日起,全省未取得項目立項審批(核準、備案)文件的機關辦公建筑、學校、醫院、場館建筑等政府投資或主導的項目,要全部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且裝配率不低于50%。
此外,文件還明確了2022年各省轄市年度土地出讓計劃項目中,采用裝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25%,2023年不低于30%,2024年不低于35%,2025年比例不低于40%。
以下為文件全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通知
豫建科〔2022〕251號
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發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委、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心)、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機構: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7〕153號),加快推進我省裝配式建筑發展,推動建筑業轉型升級,助力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裝配式建筑實施范圍和目標任務
自發文之日起,全省未取得項目立項審批(核準、備案)文件的機關辦公建筑、學校、醫院、場館建筑等政府投資或主導的項目,要全部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裝配率不低于50%下列新建公共建筑可自行選擇是否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一)建設用地內配建的公共配套設施(包括托兒所、幼兒園、停車場、配電室等)、非獨立成棟的配套宿舍;(二)涉及保密的特殊類建筑。(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衛生健康委、事管局、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人民政府)
推動圖書館、展覽館及機場、鐵路、公路、港口等客運場站,辦公樓、寫字樓、學校、醫院、停車樓和大型公共建筑優先采用裝配式鋼結構或組合結構方式建造。(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教育廳、衛生健康委、事管局、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人民政府)
鼓勵城市橋梁、管道管廊等市政基礎設施積極采用裝配式部品部件建造。鼓勵整體搬遷村莊以及社區活動中心(室)、警務室、公廁等適宜標準化、模塊化的建設項目采用裝配式方式建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2022年各省轄市年度土地出讓計劃項目中,采用裝配式建造的比例不低于25%,2023年的比例不低于30%,2024年的比例不低于35%,2025年的比例不低于40%。(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人民政府)
二、加強審批過程管理
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結合工作職責,督促落實裝配式建筑基本建設程序各環節閉合監管機制。各省轄市要切實落實裝配式建筑推進工作的主體責任,強化各環節的責任落實。
立項階段,對政府投資的、實行裝配式建造的項目,發展改革部門應在項目立項階段,對項目申請報告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加強評估論證。(省發展改革委、各市縣人民政府)。
土地出讓階段,對以招拍掛方式供地的社會投資、符合裝配式建造條件的項目,自然資源部門應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提出的裝配式建筑建設要求在土地拍賣、掛牌、出讓文件中明確裝配式建造方式和配建比例。(省自然資源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建設監管階段,對立項或土地出讓文件中明確采用裝配式建造的項目而不采用的,各監管責任主體在施工圖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環節要嚴格把關。(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三、從嚴把控項目落地
各省轄市不得以會議紀要、指示、批示等改變項目的建造方式。(各市縣人民政府)
四、推動工程總承包
裝配式建筑項目要統籌考慮設計、構配件生產和施工,建設單位在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時原則上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裝配式建筑項目可按照技術復雜類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對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的項目,按規定可采用邀請招標;對需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建造的,設計施工依法可不進行招標。(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五、突出科技創新和能力建設
加快完善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驗收及計價、圖集等技術標準體系,規范裝配式建筑的質量性能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擴大科技創新項目扶持資金支持范圍,將裝配式建筑納入各級科技計劃指南支持領域,支持企業、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開展技術攻關。(省科技廳、住房城鄉建設廳)
大力推進建筑信息模型(BIM)在設計、生產、施工、運維及全過程工程咨詢等各環節的應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積極推動技術技能培訓,培養一批熟悉裝配式建筑和建筑信息模型(BIM)的技術技能人才和產業工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河南省企業技術中心,按規定享受相應的財政補助或稅收優惠政策。(省科技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省轄市要限期出臺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豫政辦〔2017〕153號)中關于裝配式建筑容積率要求的文件,確保容積率引導政策全面落實。(省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人民政府)
對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可申請預售許可,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縣人民政府)
七、強化各部門信息共享
省市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將項目立項、土地出讓、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信息,根據相應業務系統建設層級,依托同級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進行共享,有效滿足業務協同需要。(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政務信息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人民政府)
八、強化監管和問責
對各省轄市在推進裝配式建筑工作各環節中不執行有關規定的,將進行通報批評或約談。對各項目建設單位、設計機構、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等未按照相關要求履行責任的,相關信息納入信息記錄并予以公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縣人民政府)
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科學技術廳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 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河南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河南省行政審批和政務信息管理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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