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于近日印發了《廣州市市政公用設施用地集約化利用工作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提出污水處理廠+地面公園、變電站+商業服務設施、垃圾壓縮站+地面公園等多種可落地操作的集約化利用模式。
《指引》將用地集約化利用理念與工程實際結合,提出多種可落地操作的集約化利用模式,包括2類用地集約形式(兼容用地、整合用地)和6種建設模式(分建、合建、貼鄰共建、分層共建、共用整合、貼鄰整合),并梳理形成48種市政公用設施集約化利用規劃布局的推薦組合。促進傳統市政規劃建設向用地集約化利用轉變,填補了市政公用設施用地集約化利用的空白。
《指引》統籌考慮市政公用設施與其他設施之間的空間關系、防護距離、鄰避關系、退讓間距等因素,主要以供水、排水、供電、通信、環衛和其他公用設施6類用地分別與其他類型用地進行組合,形成集約化利用組合模式,系統指導各層次規劃編制、方案設計等環節的市政公用設施集約化利用規劃建設。有效緩解市政公用設施落地難、選址難的問題,探索市政設施與公園、停車場等設施復合用地,推動市政公用設施高質量發展。
此外,至2035年規劃建設期末,廣州市規劃建設市政設施項目將超過2500宗,市政設施復合化、地下化、立體化建設可以有效提高用地集約利用度,釋放土地空間。以凈水廠為例,如按照《指引》推薦分層共建全地埋地下凈水廠,至2035年,廣州市將建設全地埋地下凈水廠25座,可釋放地面空間約305萬平方米。(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2.04.19 記者 劉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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