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發布了《關于開展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社會保險繳納單位信息比對工作的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指出,廣州3月1日起將對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社會保險繳納單位信息(以下簡稱“社保信息”)開展比對工作,查處打擊招投標活動“掛證”行為,進一步維護廣州市建筑工程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招標投標營商環境。
《指引》強調,本次項目負責人社保信息比對工作中,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推行招標人負責制。在中標候選人的項目負責人社保繳納單位與投標單位不一致的情況下,交易系統將及時向招標人推送提示信息,以充分保障招標人的知情權。在根據評標結果產生中標候選人時,為避免產生定標風險,招標人可在定標前就相關問題向中標候選人核實,確保招標項目穩步推進。
此外,《指引》還強調,投標人應及時維護項目負責人社保信息,并在投標前再次核對投標文件中的擬派項目負責人社保信息與投標人的一致性。擬派項目負責人在簽字確認投標文件前,也應確保自己的社保信息與投標人的一致。交易系統進行比對后如發現存在社保信息不一致的情形,將向相關投標人和項目招投標監管部門推送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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