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人民政府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進一步擴大人才落戶范圍、持續放寬居住落戶政策、拓寬親屬投靠落戶渠道、加大穩定就業落戶支持力度、鼓勵投資創業落戶以及完善服務保障六大措施。
其中明確,居住落戶方面,一是擴大可落戶房屋類型范圍,由居住性質的產權房屋放寬至合法產權房屋。合法產權房屋包括已辦理產權權屬的房屋和已辦理房屋轉讓合同網簽備案尚未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產權證登記為商住、商用等類型的房屋,此次都在擴大范圍中,對于車庫、廠房、倉庫等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人員居住或者落戶規定的,不予辦理戶口登記。二是擴大穩定居住落戶范圍,穩定居住落戶由城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區)擴大至全市范圍,在城鎮租賃房屋居住并辦理租賃合同備案和居住登記的人員,申請人及配偶在本市無合法產權房屋的,在房屋租賃期間可以申請本人及其近親屬在城鎮其他近親屬家庭戶或者租賃房屋所在地的城鎮社區集體戶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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