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泉州市住建局發布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從限售、限購、住房貸款等方面入手,支持剛性和改善性購房需求,探索商品房現房銷售模式,推廣商品房全裝修交付,推動高品質住宅開發建設,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同時,新政重新界定剛需、非剛需條件,降低參與剛需和非剛需搖號門檻,支持居民購房。
新政明確,除鯉城區、豐澤區、泉州開發區部分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購買一手、二手住房不限購。鯉城區、豐澤區、泉州開發區新建房地產項目上市銷售,若認籌總人數超過總房源套數的120%,為確保公平公正,則采取公證搖號銷售,搖號分剛需、非剛需,購房人須符合剛需、非剛需條件。若認籌總人數未超過總房源套數的120%,則由開發企業自行銷售,不限制購房條件。
同時,放寬限售,縮小限售范圍、調整限售年限(由5年調整為2年)、支持改善性購房。其中,2017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間,在全市購買的一手、二手商品住房,均為限售2年,以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計算限售年限。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11月8日期間,在鯉城區、豐澤區、泉州開發區購買的公證搖號項目的一手住房,限售2年,以網簽之日起計算限售年限;自2023年11月9日起,在鯉城區、豐澤區、泉州開發區新購買的公證搖號項目一手住房,限售1年,以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計算限售年限。
自2023年4月14日起,在鯉城區、豐澤區、泉州開發區新購買的二手住房,限售1年。除上述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購買的一手、二手住房不限售。屬于改善性需求,再次新購買一手商品住房,可將第1套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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