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農業農村部、住建部近日印發通知,共同開展2023年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認定工作。
通知明確,2023年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認定采取“成熟一批、申報一批、認定一批”的方式,分兩批開展,申報截止日期分別為2023年4月17日和8月31日。
在推薦申報中,通知針對新申報推薦提出,要以行政村為單位,自下而上,自愿申報。各地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符合條件村莊的申報材料,按程序報送至省級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申報材料組織審查和實地核查,在不突破各省份分配名額的基礎上,擇優確定美麗宜居村莊推薦名單,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將推薦文件、推薦村莊的申報材料電子版以兩部門名義聯合報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申報材料包括美麗宜居村莊申報表、創建示范說明材料PPT,有條件的可提供不超過3分鐘的視頻資料。
通知同時提出,2018年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認定的美麗宜居村莊,由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對照創建示范標準組織復核,不占用所在省份推薦名額。復核結果在2023年4月17日前以農業農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名義聯合報農業農村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備案。對已撤并的村莊,按照并入村莊進行復核。(鐘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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