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四川省住建廳印發《關于促進工程監理依法履職推動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
在強化政府對工程監理監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運用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和現場考勤、電子圍欄等手段,加強對現場監理人員配備和到崗監督;推行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管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對項目監理機構及人員履職行為監督;實施兩場聯動、聯合懲戒,加強監理行業信用管理及監理人員不廉潔行為的處罰力度;嚴打“掛靠監理”“同體監理”“簽字監理”等典型違法違規行為。
為優化監理市場環境,《若干措施》明確要求推進監理招標評定分離,給予建設單位從評標推薦備選名單中自主確定中標監理單位的權利,遏制惡意低價中標。
此外,《若干措施》鼓勵監理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應用,提升工程現場質量安全數字化、智慧化實時管控水平;鼓勵監理服務多元化,支持監理企業向全過程工程咨詢轉型;積極發揮監理作為政府監管延伸的社會化作用,推進工程監理報告制度,探索政府購買監理巡查服務,支持監理企業開展IDI項目施工過程風險分析評估、質量安全檢查等工作,從深度、廣度和集成度等多個維度對落實工程監理行業高質量發展提出細化措施。(司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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