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5月19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布了關于印發《深圳市海洋發展規劃(2023-2035年)》的通知,其中指出《深圳市海洋發展規劃(2023-2035年)》已經取得市政府同意,予以印發。
據悉,本次印發的深圳海洋發展規劃期限為2023年-2035年,展望到2050年。規劃目標是將深圳打造為具有競爭力、創新力、影響力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為引領全球價值鏈、共塑海洋命運共同體的海洋城市發展典范。
規劃指出,到2025年,深圳初步建成國際航運中心、海洋戰略新興產業高地;到2035年,深圳全面建成國際航運中心及高端服務中心、海洋戰略新興產業高地;到2050年,深圳海洋綜合實力及全球影響力達到世界一流水準。
規則還披露了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規劃指標表,到了2035年,海洋生產總值占 GDP 的比重將達到13%、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海洋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0%、海洋新興產業增加值占海洋生產總值比重達到750億元、將建成12個海洋功能園區。(辛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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