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得益于較高的發行效率和更為靈活的募集資金用途,公司債券成為諸多企業募集資金的重要工具之一。據Wind資訊數據統計顯示,截至12月4日,年內共有1629只公司債券計劃獲滬深交易所審核通過,擬發行金額合計達33172.03億元。
雖然眾多企業順利拿到“通行證”,發債計劃被終止的情況也不在少數。12月份剛剛開始,便先后有山東城資國有資產運營(集團)有限公司、湛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投資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壽光市港投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企業的公司債券發行計劃被終止。
數據顯示,截至12月4日,年內有240只公司債券發行計劃被終止,包括擬在上交所發行的194只債券和擬在深交所發行的46只債券。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240只被監管終止發行的公司債券中,城投公司成為主要發行主體,發行數量和規模均占較高比重。據悉,年內共有145只城投公司債券被終止發行,合計擬發行規模為2202億元,數量和規模分別占60.42%和57.81%。
東方金誠研究發展部高級分析師于麗峰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隨著“一攬子化債”方案的推進落地,監管對于地方國企和城投平臺的債務融資進一步分類管理、分區域管控,10月份以來城投債融資監管政策進一步收嚴,11月份交易所“終止審查”的城投債項目數量達到45個,創2020年以來新高。
針對年內公司債發行計劃折戟數量增多的原因,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均表示,一方面,今年以來,嚴控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成為各地重點工作內容之一,從而促使交易所對公司債特別是城投債的審查保持了較為嚴格的主基調;另一方面,相關監管指引規則的不斷完善,確保了審核更加精準高效。
據悉,2021年4月份,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審核重點關注事項》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1號——公司債券審核重點關注事項》,對公司債券審核中的重點關注事項及相關信息披露要求作出規定。
于麗峰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根據相關規定,發債主體的財務信息披露是審核重點之一,對于發行人是否存在債務結構不合理、債務過度激進擴張、大額資產受限、現金流或盈利缺乏穩定性以及財務指標明顯異常等情形予以重點關注。同時,對于城市建設類企業和房地產企業等特定類型發行人信息披露要求進行了特別明確。因此,監管在公司債發行審核的過程中,多圍繞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相關項目的盈利能力進行問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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