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重慶市城市管理局發布“渝城違建罰決字〔2024〕0023號”行政處罰決定,對重慶瑞庭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進行建設的行為處以罰沒13.17萬元。
行政處罰顯示,重慶瑞庭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在大渡口區新山村輕軌站旁建設的青年匯?瑞庭項目,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進行建設,屬于違法建設。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依據《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對該公司改變規劃位置建設生化池(面積63.6平方米)的違法建設行為,不滿足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相關要求且不能整改,屬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違法建設行為,處沒收違法收入,金額為:63.6平方米×1860元/平方米=118296元(大寫:壹拾壹萬捌仟貳佰玖拾陸元整)。對該公司對1#樓局部增加建筑面積97.81平方米的違法建設行為,未超出規劃總計容指標,屬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違法建設行為,按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97.81平方米×1371.41元/平方米×10%=13413.76元。
以上罰沒金額合計:118296元+13413.76元=131709.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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