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政務服務網公開信息顯示,浙江八達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交通建設工程項目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被罰款237.218118萬元。
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詳情顯示,案件名稱為“浙江八達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建設工程項目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案”,行政處罰決定文書文號為“溫交工罰﹝2023﹞3014”。
浙江八達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違法事實為:2023年12月04日15時17分,樂清市交通運輸局行政執法人員在浙江省樂清市檢查時發現浙江八達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交通運輸行政違法行為,經調查,浙江八達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交通建設工程項目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樂清市交通運輸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定,對浙江八達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罰款人民幣貳佰叁拾柒萬貳仟壹佰捌拾壹元壹角捌分(237.2181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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