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重慶市城市管理局網站發布《渝城違建罰決字〔2024〕0011號》行政處罰決定,對重慶遠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附圖內容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2.77萬余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渝城違建罰決字〔2024〕0011號”顯示,重慶遠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巴南區龍洲灣街道建設的啟迪協信?敬瀾山(一期、二期)項目,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件、附圖內容進行建設,屬于違法建設。
重慶市城市管理局依據依據依據《重慶市城鄉規劃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重慶遠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啟迪協信?敬瀾山(一期、二期)項目D2#樓車庫存在面積共計1538.71平方米封閉空間的違法建設行為,不影響規劃實施,按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處以罰款,罰款金額為:1538.71平方米×1480元/平方米×10%=227729.08元(大寫:貳拾貳萬柒仟柒佰貳拾玖元零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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