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發布的《行政處罰公示2024年第16期》行政處罰公示信息顯示,太原新城凱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太原吾悅廣場(1號樓)項目”超建越證違法建設的違法行為被罰37.306415萬元。
結合信用中國(山西太原)網站信息,與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站公布的同一行政處罰決定書“并自然資處遺罰字﹝2024﹞第0009號”顯示,太原新城凱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太原吾悅廣場(1號樓)項目”屋面層機房層高局部變高3.58米; 外立面局部門窗及色彩變化、女兒墻造型降低、增加格柵、透光玻璃幕及金屬裝飾材料; 地上增加面積2161.06平方米; 地下增加面積66.87平方米。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太原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對太原新城凱拓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太原吾悅廣場(1號樓)項目”屋面層機房層高局部增高,外立面局部門窗及色彩變化,女兒墻造型降低,增加格柵、透光玻璃幕及金屬裝飾材料的輕微越證違法建設行為,不予處罰。 對該項目地上面積增加的超建越證違法建設行為,按照超建面積2161.06平方米,處以工程造價1700元/平方米的10%的罰款,計367380.2元。對該項目地下面積增加的超建越證違法建設行為,按照超建面積66.87平方米,處以工程造價1700元/平方米的5%的罰款,計5683.95元; 共計罰款:373064.15元(叁拾柒萬叁仟零陸拾肆圓壹角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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