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信用中國(廣東惠州)網站信息顯示,廣東長鴻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要求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進行施工作業被罰5.4萬元。
文書號“粵博羅執 A 罰字〔2024〕25 號”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廣東長鴻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位于博羅縣湖鎮鎮響水埔頭工業區竹梅嶺地段施工建設的惠州市乖浩翔食品有限公司廠房A、廠房B/地下消防水池、宿舍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工地圍擋外未設置工程信息公示欄,圍墻頂部設置的噴霧、噴淋等設施施工時未正常開啟,施工車輛駛出工地時未將車身,車輪沖洗干凈,帶泥上路,揚塵噪聲在線監控設備已安裝,未正常聯網運行。以上行為未按照要求采取揚塵污染防治措施進行施工作業。
博羅縣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根據《惠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第十七條“違反本條例 第五條第二至九項、第六條、第七條規定,對長鴻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伍萬肆仟元整(¥54000 元)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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