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信用南京網站信息顯示,海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因工程項目未組織驗收投入使用被罰2.9萬元。
文書號“蘇寧六建執罰決﹝2024﹞003號”行政處罰決定顯示,2023年12月18日上午,南京市六合區城鄉建設局安監站執法人員在南京市六合區復興路初級中學新建工程項目檢查時發現:1#樓C區內排架未組織驗收投入使用。
南京市六合區城鄉建設局依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三)未按照本規定組織危大工程驗收的規定,對海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以2.9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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