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網站發布的行政處罰結果公示顯示,北京盛都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因非法占用的土地被罰4.5萬余元。
文書號“京規自(海)罰字﹝2024﹞9號”行政處罰決定顯示,北京盛都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未經規劃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北京市海淀區青龍橋街道成府三角地建設臨時集裝箱式房屋(東鄰清華南路,南鄰清華園大件低值再生資源回收中轉站,西鄰中關村北大街,北鄰清華南路),建筑占地面積為 454.02 平方米。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海淀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2 版)C1526600的規定,責令北京盛都建設有限責任公司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四至與上述相同)給海淀區城市管理委員,并對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處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 100 元罰款,罰款額共計45402 元(454.02平方米×100 元/每平方米,大寫:人民幣肆萬伍仟肆佰零貳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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