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國(山東威海)網站信息顯示,威海華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被罰21萬余元。
文書號“威自然執(經)罰字﹝2024﹞2號”行政處罰決定顯示,威海華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在經區濱海大道南、疏港路西建設威海華發九龍灣中心CBD項目時,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擅自改變1#樓單體建筑平面位置、外輪廓線等,違法建設面積1024.11平方米。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
威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七十二條及《山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189條之規定,要求威海華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處違法建筑面積(1024.11平方米)工程造價10%(參照2021年威海市單位工程平方米造價參考指標,1#塔樓為高層建筑,取2300元每平方米,1#裙房為多層建筑,取2100元每平方米)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款金額為2165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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