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的意見》,自2024年2月5日起施行。《意見》強調,支持住房租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大住房租賃開發建設信貸支持力度,拓寬住房租賃市場多元化投融資渠道。
《意見》從基本原則和要求、加強住房租賃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拓寬住房租賃市場多元化投融資渠道、加強和完善住房租賃金融管理等四個方面,提出十七條舉措。
《意見》要求,支持住房租賃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圍繞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問題,支持各類主體新建、改建和運營長期租賃住房。要重點支持以獨立法人運營、業務邊界清晰、具備房地產專業投資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業型住房租賃企業,促進其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提升長期租賃住房的供給能力和運營水平。
《意見》要求,加強住房租賃信貸產品和服務模式創新。要加大住房租賃開發建設信貸支持力度,住房租賃開發建設貸款期限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要滿足團體批量購買租賃住房的合理融資需求,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物業評估價值的80%。
要支持發放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住房租賃企業運營自有產權長期租賃住房的,住房租賃經營性貸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物業評估價值的80%。鼓勵商業銀行積極探索適合住房租賃相關企業需求特點的金融服務模式和金融產品,向住房租賃企業、住房租賃經紀機構、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等提供開戶、結算、咨詢、現金管理等綜合性金融解決方案。
《意見》要求,拓寬住房租賃市場多元化投融資渠道。要增強金融機構住房租賃貸款投放能力,拓寬住房租賃企業債券融資渠道,支持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穩步發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引導各類社會資金有序投資住房租賃領域。
《意見》要求,加強和完善住房租賃金融管理。嚴格住房租賃金融業務邊界,不得為短期投機炒作行為提供融資,嚴禁以支持住房租賃的名義為非租賃住房融資,嚴禁將住房租賃金融產品違規用于商業性房地產開發。
要加強住房租賃信貸資金管理,規范住房租賃直接融資產品創新,防范住房租賃金融風險,加強住房租賃金融監測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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