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江蘇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加強經營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全面壓實經營性自建房各方安全管理責任,整治存量隱患,遏制增量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持續促進全省經營性自建房安全形勢穩定好轉,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
《實施意見》明確,各地要建立房屋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制度,聚焦3層及以上、人員密集、違規改擴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經營性自建房,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掌握房屋結構安全性、經營安全性等情況,建立排查工作臺賬和隱患房屋清單,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單位參與排查。遇到臺風、雷電、雨雪等極端天氣,加強對低洼、臨河地段以及老舊房屋的安全隱患排查,必要時應組織人員撤離避險。受地鐵、隧道等重大項目施工影響的房屋,應當做好事前排查、事中巡查和事后核查。
《實施意見》提出,加快推進房屋安全數字化監管系統建設,融合自然災害風險普查以及多輪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數據,治理形成全省房屋建筑基礎數據庫,建設“全省房屋建筑一張圖”,為經營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安全監管等提供數據服務和業務支撐;探索物聯網、傳感器、BIM技術等新型信息技術產品在房屋安全管理領域創新應用。
(姜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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